新华网郑州9月5日专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从9月5日起,“豫O”号牌车辆恶意交通违法一律收回号牌。
据介绍,8月25日,河南省一辆车牌号为豫O-02377的黑色奥迪轿车在郑州街头恶意违法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豫O”号牌公务用车的形象。日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决定,收回豫O-02377号牌,通报全省,同时出台包括“‘豫O’号牌车辆恶意违法一律收回号牌”的9条严管规定。
河南省公安厅还对使用民用号牌但标示“××巡逻”“××执法”等的公务用车,存在交通违法和恶意违法的,一并严管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