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财经
国税总局:金融企业操作不当致呆账损失可税前扣除
2008年07月15日 10:56:1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指出,金融企业操作不当形成的呆账损失,在查明原因或经业务监管部门定性,并由金融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后,准予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这类损失主要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或因金融业务创新但政策不明确、不配套等原因而产生。
 今日财经
·
· 我经济下半年存4风险 须"紧"上加"谨"
· 
· 庞玉良:我为什么要买下德国帕希姆机场
·
·
   
  评析·话题 
   

 

·

·

 平安否认高管高薪与绩效不挂钩

·

·

 宝洁回应"品客"薯片再上黑榜

 

 

    这份“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金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金融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业务而产生的呆账损失,不属于操作不当形成的呆账损失范围,不得在税前扣除。

    通知还规定,金融企业经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符合呆账损失认定条件的,其损失金额可按下列方法确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产按市场公允价进行估算,如果其价值不足以清偿属于《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清偿项目,由金融企业出具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可将应收债权全额确定为呆账损失;如果清偿《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清偿项目后仍有结余但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的,则可按所欠债务的比例确定金融企业应收债权的损失金额。

    另外,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工效挂钩政策的金融企业,在确定2007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时,其经济效益指标可以利润总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两项指标的平均值为计算依据;与劳动生产率对应的工资总额,以人均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更多内容请关注财经频道 >>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屈绍辉 )
· 国税总局:金融企业操作不当致呆账损失可税前扣除
· 上半年全国海关征收税款净入库4895.9亿元
· 上半年海关征税4895.9亿元 同比增长35.6%
· 燃油税再拖下去,只会自己害自己
· “燃油税”错过了多少机会
· 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美破产银行IndyMac的托管机构称局势“安全稳固”
· 肯尼亚渔业每年因水下偷盗损失数百万美元
· 壳牌欲出资52亿美元收购加拿大一石油公司
· 瑞典旅游外汇收入大增 中国成为亚洲最大客源国
· 巴西在海上发现优质油田
· 英博巨资收购同业 欲将“百威”啤酒推向全球
· 15日早盘上证综指收报2805.92点 跌2.51%
· 四大证券报吹风:从紧货币政策仍需坚持
· 传商务部提议人民币升值减速
· 从存贷款增减看宏调三点预期
· 紧缩政策效果良好 加息预期明显减弱
· 四公司首发申请三家遭证监会发审委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