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学习周永康同志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传达了周永康同志的重要批示,对检察机关学习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要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中央强化法律监督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与会人员畅谈了进一步学习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的体会。大家一致认为,讲话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取得的成绩,深刻总结了检察工作的宝贵经验,对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承担法律监督使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极大支持,表明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在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讲话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我国检察制度的鲜明特色和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深刻阐明了事关检察事业发展全局、方向、战略和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检察机关高举旗帜、继往开来,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与会人员表示,要按照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要求,理直气壮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准确把握宪法定位,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党组就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好下半年的检察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要尽快把讲话精神传达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传达到每一位检察人员,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时间,原原本本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讲话作为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思路,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奠定思想理论基础。高检院将向全国检察机关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作出部署。高检院机关要带头学习,联系各部门工作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作出表率。
二、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的指示精神。要通过学习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在深刻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政法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做好检察工作的宝贵经验、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法律监督的范围和重点、监督者首先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等新时期检察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要切实把各级检察机关的行动和工作部署统一到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正做到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务求实效。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积极研究贯彻意见,并且转化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使命,重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破解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难题,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高检院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总要求,按照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既着眼于长远发展,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又切实安排落实好当前工作,调整和完善下半年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高检院指导全国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带领全体检察干警,以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实的措施,切实抓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任务,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振川、孙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出席党组会。高检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明列席会议。(作者:肖玮 王新友)